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要求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真正选拔出一批优秀毕业生充实我校教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学校简介
山西农业大学始建于1907年,是一所有着百余年历史文化传承的著名学府,现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农业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学校占地面积224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万余人;有教职工1646人,其中特聘院士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百人计划”引进人才16人,省级教学名师2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0人,副高以上职称426人;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5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4个,省级优势学科1个,省级特色学科4个,农业部转基因监测中心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现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教职工户籍所在地: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兴农街1号。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铭贤南路1号。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根据学校整体安排,2014年拟公开招聘工作岗位共25个(含6个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其中,教师岗位10个(含1个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辅导员岗位8个(含2个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教辅岗位2个(含1个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管理岗位5个(含2个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符合高校教育工作者任职条件,有志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3、身心健康,应聘教师岗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余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应聘者最后学历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统分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在国家规定的派遣期内,并于2014年8月1日前毕业,同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到时凭报到证报到。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取得同科类的专业学历学位。
应聘教师、辅导员岗位的毕业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统分的二本A类及以上院校毕业(以本科院校的招生录检表为准),且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聘教师岗位的硕士毕业生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统分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应聘教师岗位本科与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同时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关。
6、其它要求: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要具有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需的政治素质,中共党员,且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对是否担任过学生干部不作要求。
7、“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2年,考核合格,现仍任职)的人员。服务期为2年的,参加2012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填写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8、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14年录用的工作人员中,毕业于本校的人数不超过招聘总人数的1/3,毕业于省外重点大学的人数应占到当年招聘总人数的1/2以上。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是外校毕业生(最后学历)。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以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4日至2014年6月23日
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密切留意我校校园网及人事处网页(http://www.sxau.edu.cn/)
2、报名方式:登录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首页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照一人一岗的原则,一个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审核一经通过不能变更,一人报多个岗位的无效。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审核通过后本人通过报名网页自行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上查询打印学历查询结果一份(http://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打印学位查询结果一份(http://www.cdgdc.edu.cn/)。
(4)个人简历及就业推荐表一份;
(5)应聘教师岗位的,需提供本科毕业院校录取新生名册(录检表)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毕业前所在学校开具的党员证明(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院党委公章)或流动党员证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学生干部证明(加盖学校相应院部党政公章)、本科院校录取新生名册(本科录检表)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原件。
应聘者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受理。
4、报名比例要求:应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情况特殊的,须经省教育厅人事处批准后进行。
5、确认地点:山西农业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由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和校选拔录用工作人员监督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组成资格审查组进行。我校会通过网络查询、电话查询等多种形式对应聘者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中弄虚作假的应聘者,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三)选拔办法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的要求,本次选拔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厅、省教育厅领导下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分。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两大类:一类岗位为教师岗,二类岗位为辅导员岗、教辅岗、管理岗。
一类岗位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应聘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应用水平。
二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涵盖时事政治、公文写作、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以及从事高校管理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英语应用水平。
(2)本次笔试实行百分制,所有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为一份试卷,共计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不指定统一教材。
(3)笔试入围: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此基础上,按照岗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数,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4)进入面试的人员确定后,通过校园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1)面试办法及评委组成
面试采取集中面试的方式,每组评委7-9人,本校专家不超过1人。
(2)面试内容及计分标准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及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科研水平和能力。
教辅岗位主要考核应聘者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知识及能力。
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协作意识等相关工作能力及素质。
在面试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若低于合格分数线,即使是所报岗位第一名,也不予录用。
3、综合成绩
本次公开选拔以量化打分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构成: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对于报名不达规定比例3:1的岗位,最后成绩不得低于65分。各阶段成绩将通过校园网在考核结束后公布。
4、体检与考察
学校按1:1的比例划定拟录用对象,并组织对其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空缺岗位人员不递补。
5、公示与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及我校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1、本次招聘由省人社厅和教育厅统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相关院部及部门成立 “院部/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本院部/部门公开招聘工作的事宜。
3、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各级领导组成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亲属关系及导师关系等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本人必须主动提出回避,否则,一经发现追究相关责任。
4、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要派出人员进行巡视和监督,我校纪委监察室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5、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开除;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予以处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它事宜
1、所公布的辅导员岗位,采取集中报名的方式。录用之后,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将录用毕业生统一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
2、各单位在选拔工作人员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录用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4—6285291(人事处)
联系人: 田丽娟
监督电话:0354—6288213(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