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资兴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3名,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组织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传染病或精神疾病患者不得报考。
(四)在本市居住三年以上,且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一年以上,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5日至1996年8月15日期间出生)本市居民(今年大专院校毕业生可报考)。
(五)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文化学历(原市属企事业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可放宽到国家承认中专学历)。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8月15日(节假日休息)。地点:资兴市民政局计财股208办公室。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其它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填写《资兴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1份(资兴市政府网下载)。报名费200元/人,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2,特殊情况,经资兴市民政局党组同意,可适当放宽。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60分,公文写作4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持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市属企事业单位下岗失业中专以上毕业生、荣立两次三等功退伍士兵笔试成绩每项加5分,两个以上加分项目不得超过10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加10分;持有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加20分。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经资兴市民政局党组同意,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成绩并列者,经资兴市民政局党组同意,确定人员。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对笔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资兴市政府网、市政府门前公开栏、市民政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职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在社区工作未满三年者,非特殊原因不得自行解除合同。
三、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后,享受社区工作者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联系人:袁主任 13787765265 3393277
联系人:陈股长 13873532966 3393281
报名表.doc
资兴市民政局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