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9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教人函[2014]24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中北大学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北大学是一所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中北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山西省太原市,学校占地2768亩,建筑面积近10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1.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2亿元,可利用中外文图书资源287万册,拥有完善的教学和公共服务设施。
中北大学现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5个。拥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点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点62个,本科专业73个。现有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0多个。
中北大学从1941年建校以来,致力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的传承创新,以太行精神为引领,秉承致知于行校训,砥砺前行,为社会培养了10万多名高级人才,汇聚了一批以双聘院士、国家杰青、全国教学名师、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为代表的近2000余人的教师队伍。获得过国家科技二等奖5项,省部级科技奖100余项,具有较强的办学实力,赢得了社会各行各界的好评。
二、招聘计划
根据山西省下达2014年录用招聘计划84个,其中博士64个,硕士20名,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4、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的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愿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3、外语水平满足下列之一:管理岗要求4级及以上水平,专技岗要求6级以上水平(对于体育学、艺术学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外语水平);或PETS-5等其它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经历。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达到教师普通话水平。
(二)毕业生具体条件:
1、专技岗位年龄应为40岁(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以下,管理岗年龄应为30岁(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以下。
2、硕士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一致或相近。
3、根据职工队伍的结构,拟录用人员结构:本校留校毕业生不超过总计划数的1/3,招聘录用省外重点大学硕士不低于总计划的1/2。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学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14年6月20日起到2014年6月30日止。
2、报名提交材料:凡报名应聘者需如实填写《中北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及其它荣誉等证件。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照一人一岗的原则,一经选择确定不能再做变更。
4、报名比例要求:每个应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用人指标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
5、在职人员报名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6、报名地点:中北大学人力资源处(主楼413)。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严格实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查办法。对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的审查,由人力资源处会同监察处有关同志组成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校园网公布报名情况。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中弄虚作假的应聘者,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
博士研究生由学校直接考核录用。其它人员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内容。
1、笔试
(1)内容:硕士研究生报名者均参加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基础知识测试含写作、教育学、心理学相关内容,占总分60%,专业知识测试按照所报岗位分别为理工类、经济类、人文社科类、医学、体育学和艺术学等科目,占总分40%。
(2)笔试入围:按照岗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3)进入面试的人员确定后,通过校园网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本次笔试实行百分制,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为两份试卷,每份试卷各100分,考试时间各90分钟。
2、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行集中面试采取量化打分,公开招聘面试专家组由5-7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4-6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表述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等。对专任教师岗位还要综合考核应聘者的教学水平和能力,教学水平和能力的考核主要以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面试合格最低控制线均为60分。
3、最后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选拔以量化打分的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的最后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对于不达1:3比例进入面试者,综合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5分,否则不予录取。
初试、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在复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依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本次招聘体检、考核等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通过校园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工作机构
本次招聘统一在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及省教育厅领导下进行,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层层把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组成员由学校有关领导、校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具体笔试、面试、试讲等考核环节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实施,监察处负责各环节的监督。
招聘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
六、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在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各级领导组成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等三代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3、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纪委、监察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4、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予以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51-3924993
监督电话:0351-3922279
附: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