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创建于1919年,迄今已有九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1所独立学院,8个直属系部,4所附属医院,1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山西省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本科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生理学是国家重点学科,细胞生理学实验室是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校本部现有教职工1500余名,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名,已由初创时的单一学科,发展成为以医学为主,医、理、管、法、文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医科大学,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4年学校公开招聘硕士人员计划为50个(其中赴校招聘计划已落实14个),本次公开招聘硕士计划为36个,具体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所学学科、专业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
(三)应聘对象为可以办理派遣手续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应聘者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教师岗位应聘者攻读学士、硕士期间,修学专业方向原则上在同一学科门类之内;
(四)教师岗位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其余岗位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6月30日);
(五)具备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六)身体健康。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公布时间从2014年6月13日起,到2014年6月19日止。
(二)应聘人员报名
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期间,应聘人员填写《山西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后,即可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人事处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联 系 人:郭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1—4135667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硕士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该次的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后,学校人事处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
(四)笔试、面试与考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面试与考核。笔试、面试与考核,由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学校人事处、校内各用人单位、笔试命题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具体落实。面试专家的构成按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1、笔试
(1)笔试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应聘者,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报名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公共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职业要求的相关知识)和专业知识;
(3)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为闭卷考试;
(5)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所有应聘者的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6)根据笔试成绩,按3: 1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7)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内容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一般掌握在20分钟左右;
(4)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须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内容把握、教学方法运用、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规范程度、仪表与教态等;试讲内容提前一天通知,试讲时间一般掌握在30分钟以内;
(5)面试(含试讲)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所有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6)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例进行考核;
(7)面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3、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2)考核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进行;
(3)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按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公开招聘人员领导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和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六)身体检查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并按照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和考核结果依次递补。身体检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结果经学校审定后,在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校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
(一)学校成立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年度的公开招聘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纪委书记和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用人单位、人事处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组成。
(二)学校公开招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学校公开招聘要认真做到最大程度的公开,应该公开的事项,必须及时面向社会公开、公布、公示;认真做到最小程度的参与,笔试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互不重复、互不交叉;认真做到最高程度的保密,坚决杜绝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认真做到最低程度的干预,校级领导均不参与笔试命题,均不担任面试评委,均不参加考核。
(四)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由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