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公安厅所属 道路交通监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公安厅道路交通监控中心,隶属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管理,机构规格副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公安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自治区各级公安交通监控中心建设;承担系统的指挥协调、技术保障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公安厅网(http://www.xjgat.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至7月8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25岁以下是指1989年6月1日后出生,其余岗位以此类推;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至7月1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咨询电话:0991-5586050
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阅《报名流程》,按照网上提示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缴纳费用及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50800。
(四)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试行)》。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
(三)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四)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自治区公安厅网(http://www.xjgat.gov.cn)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及注意事项。
八、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复审,其中:
(一)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二)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三)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
(四)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工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用工单位解除相关约定。
资格审查结果由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自治区公安厅网(http://www.xjgat.gov.cn)向社会公布。
九、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自治区公安厅网(http://www.xjgat.gov.cn)。
(二)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岗位,由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公安厅网(http://www.xjgat.gov.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五)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十、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 公安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一)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说明》(附件2)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公安厅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三、公示
经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公安厅网(http://www.xjgat.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四、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公安厅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五、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实施。
十六、招聘监督。自治区公安厅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杨树梁 公安厅纪委案件检查室副调研员
监督电话:0991-5586315
十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公安厅网(http://www.xjgat.gov.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公安厅网(http://www.xjgat.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