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4】4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巴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那些农村基层急需、紧缺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拔到“三支一扶”项目中来。
(二)坚持“就高、就近(原则上按毕业生户籍所在县市安排岗位),适当照顾贫困生和零就业家庭”的原则。
二、招募数量
2014年,巴州地区计划招募95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其中支教20名,支农25名,支医10名,扶贫25名,支农水利15名。招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全部安排在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乡镇民生服务岗位工作,服务期限2年。
三、招募对象
“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对象为巴州生源普通高校应、历届(三年择业期内,即2012、2013和2014年毕业)毕业生。重点招募基层服务单位急需专业和回生源地未就业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四、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支教岗位大学生要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少数民族毕业生同时要取得全国汉语水平中等C级以上证书);支农岗位大学生所学专业要是农、林、牧、水等相关或相近的专业;支医岗位大学生所学专业要是医疗卫生相关的专业;扶贫岗位大学生所学专业需是基层所需专业。
五、招募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库尔勒市报名地点:库尔勒市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2168518
和静县报名地点:和静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5027644
和硕县报名地点:和硕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5626803
博湖县报名地点:博湖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6622161
焉耆县报名地点:焉耆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6028203、0996-6022952
尉犁县报名地点:尉犁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4026911
轮台县报名地点:轮台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4682368
且末县报名地点:且末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7626629
若羌县报名地点:若羌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996-7105096
3、报名时间 :2014年6月20日-7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16:00—19:30)
4、报名程序和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1个职位,不得兼报。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有关信息和资料,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宣布成绩无效;已经招募的,取消招募资格。
5、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7月11日到各县市报名点领取本人准考证。
(二)资格初审
1、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如实填写《2014年“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2、报名开始后,由各县市人社局根据招募对象、条件及相关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于7月20日前将报名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和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大学生本人照片、身份证影像、毕业证影像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证影像)、《巴州“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1份报送至巴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三)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一门,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占60%,新疆历史及巴州州情占40%。
2、考试语种:全部考生使用汉语答题,使用非本民族语言答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另外低保家庭及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3、考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上午北京时间10:30—12:30。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5、笔试成绩7月16日北京时间12:00通过南疆人才网进行公布。
(四)审查确认
1、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县市人社局于7月20日—25日确定拟招募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到证原件和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大学生本人照片影像、身份证影像、毕业证影像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证影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2份。
(2)低保户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8月19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到库尔勒进行体检,本次体检由州上统一组织,在培训前一天集中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培训。
(五)集中培训
8月20日,被录用的毕业生到巴州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到,巴州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基层工作和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关业务知识等。
(六)派遣上岗
8月27日至29日,各县市人社局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
六、优惠政策
1、2014年,各县市“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给与补助。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各县市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个人缴纳部分从“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贴中扣除。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硕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自主创业的,享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新党办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原籍或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就业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凡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或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评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市招募职位具体委托解答由招考县市负责,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
咨询电话:(0996)2689039
联系人:依帕古力
附件
1. 《2014年“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2.《关于做好2014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4】42号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