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经信委事业单位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经信委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工业经济发展研究所)决定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工业经济发展研究所)于2013年3月经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建立,2013年12月经批准增挂宁波市工业经济发展研究所牌子,实行二块牌子,一套班子,是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的财政全额补助纯公益类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为行政正处级。主要工作职责:综合推进和协调全市政府服务企业工作,承担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建设,承担全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工作;承担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研究,分析研究全市工业发展重大问题。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宁波全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企业 管理 |
专业 技术 |
1 |
企业服务 |
电气信息类、机械类、工程力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宁波 大市 |
30周岁及以下;2年及以上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经历。 |
文秘 内勤 |
管理 |
1 |
内部事务管理兼会计 |
财政学类、法学类、金融类、工商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及以下;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备注:学历、学位的取得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指年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10日。
2、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宁波市经信委网站(http://www.nbei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报名表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nbzxqf@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发送邮件后,请应聘人员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在接收到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本人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资格复查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贴照片)、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件、劳动合同(或养老交费凭证)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的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招聘单位资格复审的地址和联系人:宁波市行政中心2号楼350会议室;咨询电话:0574-89183416,联系人:应老师。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资格审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经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将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8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经信委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经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经信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467。
附件: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工业经济发展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经信委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