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岗位为预防职务犯罪基地讲解员。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
2、预防职务犯罪基地讲解员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形象气质好,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吐字清晰、普通话纯正、规范。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北仑户籍(需自行解决住宿)。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三、薪资待遇:
1、拟确定的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保。
2、聘用人员实行固定工资制,年收入参照北仑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标准执行。
四、报名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报名表1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3、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北仑区明州西路477号检察大楼403室。
咨询电话:55128405(孙老师)
附件:北仑区人民检察院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