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板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内容
(一)招聘数量及职位条件(见附件)
(二)其他条件:
1、非佛山市户籍(生源)报考者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本科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公开招考。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职位要求另有说明除外,(计算年龄截至报名的第一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体报考职位条件以招考公告为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区有关招聘规定不得雇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至7月23日(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保护板块综合科(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中路八巷1号楼三楼305),联系电话:87767711、87767785。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请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考生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工作人员负责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初审,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到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对初审符合招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对已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在该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笔试地点、时间另定,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技术知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完成。笔试结束后,由命题机构阅卷评分,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是6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40%。
(二)面试:面试地点、时间另定,考核应试者语言表达与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60%。笔试完成后,根据报考每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员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够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综合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分别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侧》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其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若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情况不能完成招录任务时,再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五、公示和聘用
将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并通过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我局按照有关规定报区编办批准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保护板块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