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天河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条件
(一) 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编外合同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招录后委派到天河区相关街道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1974年7月30日后出生);
6、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
7、工作区域为天河区相关街道,愿意服从统一调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3日(星期四 )至7月13日(星期五 )22:00。
2、报名方式:登陆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填写后发邮件至gzthcgj2014@163.com。
3、初审:经区城管局初审合格,可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于7月15日12:00前在天河区信息网公布。如有异议,请于7月16日12:00前致电区城管局咨询,逾期视为无异议。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于7月17日17:00前发回报名人员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日期为7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将在准考证内注明。
2、笔试的内容: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以及垃圾分类有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3、笔试的方式:笔试由区城管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按40%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4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在天河区信息网上公布。如笔试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的4倍,但达到招聘岗位数2倍,资格审查人数为参加笔试的实有人数。当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为7月27日09:00-12:00,14:00-17:00,地点待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天河区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明(若有请一并提供;若无须在正式入职时提供)。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的时间暂定为8月3日、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和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面试的方式:考生回答2个问题,限时6分钟。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招聘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先后顺序。在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的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六)培训和聘用
由区城管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各街道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的薪酬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工作职责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在各街道相关部门的带领下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规定,热爱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争当垃圾分类的宣传者、践行者和实践者。
2、做好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工作,在社区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学校、机团单位、农贸市场、居民家庭等参与垃圾分类。坚持上门服务,帮助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提高社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
3、做好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居民家庭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根据所在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按要求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投放到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中,提高居民生活垃圾投放准确率。
4、做好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信息收集工作,详细记录、统计、整理完善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信息和数据;了解社区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
5、广泛收集垃圾分类新资讯,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6、积极参加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加强与辖内社会企业、各界环保团体、志愿者团体等紧密联系,相互交流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信息。
7、深入社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垃圾分类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探讨垃圾分类的实操路径,及时上报垃圾分类开展情况,适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8、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严格履行职责,遵章守纪,团结协作,互帮互学,吃苦耐劳,圆满的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工资待遇
薪酬按天河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穗天人社【2011】97号文)执行。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8970069
公开招聘工作投诉电话:87541798
附件下载:附件1天河区城管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附件2: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基本信息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