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胜任写作工作,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文秘、财务、统计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二、工作职责
从事街道机关科室文员工作。
三、工作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获留用时按劳动合同法签订用工合同,享受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薪酬待遇执行街机关编外人员初级一档薪金,即基本工资3000元/月,另加上月考核奖和学历补贴;岗位职务和工资级别提升等按照《前进街机关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报名办法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者请于2014年7月4日(星期五)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填写好《前进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到前进街党政办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桃园路3号街道办事处二楼209室。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提交的其他相关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7月12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测试内容为办公室文秘知识和公文写作水平。考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分。
(三)面试: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及方式待定(以通知为准)。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分。
(四)体检: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五)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不按要求携带证件的,取消其笔试、面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联系人:许先生、袁先生、梁小姐
联系电话:82564886、8256487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桃园路3号前进街道办事处(可乘地铁5号线在东圃站下车转乘公交车,也可直接乘坐公交503、53、218、B19到杨桃公园总站下车往北中山大道方向步行约100米)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