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胜任写作工作,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文秘、财务、统计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二、工作职责
从事街道机关科室文员工作。
三、工作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获留用时按劳动合同法签订用工合同,享受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薪酬待遇执行街机关编外人员初级一档薪金,即基本工资3000元/月,另加上月考核奖和学历补贴;岗位职务和工资级别提升等按照《前进街机关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报名办法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者请于2014年7月4日(星期五)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填写好《前进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到前进街党政办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桃园路3号街道办事处二楼209室。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提交的其他相关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7月12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测试内容为办公室文秘知识和公文写作水平。考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分。
(三)面试: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及方式待定(以通知为准)。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分。
(四)体检: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五)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不按要求携带证件的,取消其笔试、面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联系人:许先生、袁先生、梁小姐
联系电话: 82564886、8256487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桃园路3号前进街道办事处(可乘地铁5号线在东圃站下车转乘公交车,也可直接乘坐公交503、53、218、B19到杨桃公园总站下车往北中山大道方向步行约100米)
附件:前进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