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公开招聘5名速录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招聘人数为5人,岗位为速录人员。
二、组织机构
成立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速录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荣平同志任组长,副检察长、政治处主任曾石平同志任副组长,纪检组长李火生同志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杨雄生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处、纪检组同志组成,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条件。政治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检察院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工作积极,勤奋敬业。
(二)学历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考试成绩相同条件下法律类、中文类、计算机类专业或有本科学历或有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年龄条件。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确定政审人选、组织政审、决定聘用的程序实施。
(一)发布信息。通过瑞金市新闻媒介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开展。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16日
2、报名地点: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联系电话:0797-2512989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速录人员报名表》。
4.报名需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的1.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素质。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实施。
3、考试成绩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即考试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考试时间为2014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政审。按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确定政审对象。如出现政审名额空缺,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出现体检名额空缺,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政审合格后依次递补。
(七)决定聘用。招聘人员经政审、体检合格即决定聘用。
如报考人数与聘用人数达不到2:1,可根据考试成绩情况决定聘用人数。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本院自行聘用合同工,聘用人员一经决定聘用,试用期满三个月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待遇每月基本工资1400元+绩效考核奖,月收入不低于1600元(试用期工资1300元),并由单位按规定交纳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