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招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以下称质监员)2名、打字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其中:质监员为男性,具有全日制水利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水利类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或三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或建设管理工作的经历,取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的优先录用。打字员为已婚女性,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熟练电脑操作以及有关复印、扫描、传真等技术,有经验或文字功底者优先。
二、待遇
1、招聘人员属兴国县水利局聘用制工作人员;
2、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为:试用期(3个月)工资为1200元/月,自行负责社保等“五金”,且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工资1750元/月(社保等“五金”由单位另外支付)。
三、招聘方式
1、质监员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分占70%、面试分占30%,笔试内容为:水利专业基础知识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管有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前4名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现场解答与水利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相关的提问。
2、打字员招聘采取上机测试和面试相结合,不参加笔试。
四、其他事项
1、报名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照1张,于2014年4月30日17:30前到我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审核资格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联系电话:0797-5322434, 13879772109(张)。
2、考试或面试时间
质监员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5日上午9点至11点共两个小时,笔试地点在我局三楼会议室。质监员面试、打字员上机测试和面试时间均为2014年5月8日上午9点开始在我局进行。
3、录取方法
参加质监员招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后出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专场面试确定。
打字员录用综合考核优胜者。
4、聘用
面试结束后,由我局通知拟录用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满不能适应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录用。
兴国县水利局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