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来宾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辅助人员(其中讲解员职位1名,辅检职位2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检察工作;
(三)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能熟练应用电脑。
(四)讲解员职位:女,专业不限,形象佳,口齿伶俐,身高1.58米以上。辅检职位:专业为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类。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对前来报名的人员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
(二)面试: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一定比例进行面试,确定拟聘用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组织。
(四)合同签订:试用期二个月,合格后,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与录用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2000元/月,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0日—7月20日。
2、报名地点: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话:0772-4236328。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人员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到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名。
来宾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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