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的精神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人〔2006〕69号)的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2013年我县计划公开招聘怀宝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怀宝镇村镇规划建设和防火站管理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精神,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即2012年7月—2013年7月期间毕业的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获学士学位;
5.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单位 |
岗位类别 |
专业 |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怀宝镇村镇规划建设和防火站 |
管理岗位 |
土建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 |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7月31日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应聘者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持个人报名资料到柳州市融水县怀宝镇政府党政办公室现场报名。2、邮寄报名:应聘者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本人报名资料邮寄或快递到怀宝镇人民政府(邮寄地址:柳州市融水县怀宝镇中寨街;联系电话:0772-5838015;邮编:545305)。
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学生就业推荐表、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半身彩照等相关材料。
根据报名情况,遵循择优选拔的原则,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前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怀宝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审查:凡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学生就业推荐表、荣誉证书、报到证原件到面试会场进行资格审核。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
(三)组织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招聘的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聘用: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组织到具有新录用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事业单位公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按照考试聘用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进编手续。
四、招聘考试纪律
(一)切实加强对这次考试聘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取消考试资格:
1. 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 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 违反《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纪行为。
(四)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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