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曲靖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规定,曲靖市民宗委2013年计划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在编制和职位限额内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选调机关申报选调计划、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选调人员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选调计划
2013年,曲靖市民宗委计划面向全市公开考试选调2名公务员,具体岗位详见《2013年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曲靖市范围内在职在编且已完成登记的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含省垂直管理系统);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现任科级以下职务(不含科级职务),在机关工作满1年及以上(2012年7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限苗族、壮族、布依族、瑶族。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定于2013年7月31日至8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由报考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民宗委办公室(曲靖市文昌街78号市政府大院西楼二楼)提交报考申请。联系电话:0874—3100002、3122954。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曲靖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机关工作满1年及以上证明;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证明材料(个人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年度考核证明)。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云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出示单位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5.民族成分证明。
6.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小一寸)3张。
7.《2013年曲靖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1份。
岗位报名人数于报名结束后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及曲靖市民宗委公开栏公告。
(三)发放《准考证》
笔试前1天,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报名现场领取(非考生本人概不予领取)。
(四)注意事项
1.开考比例
选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数应达到3∶1的比例,如报考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同意,可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2.学历性质认定
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均属于国民教育学历。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
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方可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取得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
五、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时间定于2013年8月9日上午9:00-11:00(星期五),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以及市民宗委公开栏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六、面试
笔试成绩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选调人数,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达不到2∶1的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同意后按实际报考人数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需于面试前3天向市民宗委提交放弃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出放弃申请的,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出现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况,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缺额数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的岗位进行等额面试。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根据情况看笔试成绩:笔试题型分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成绩主观题得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体检或考察中,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报考人员放弃,将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缺额数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和考核各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以及市民宗委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如出现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或公示结果影响选调以及其他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缺额数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公务员选调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全程邀请纪检监督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曲靖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0874—3128232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0874—3128969
曲靖市公务员局:0874—8967931
十、本公告由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2013年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计划表.rar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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