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特殊岗位紧缺专业和特别急需人才招聘暂行办法》(哈人社发【2010】125号)规定,决定实施哈尔滨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如下网站:
(一)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
(http:∥www.hrbsyzp.com)
(二)哈尔滨农业信息网站;
(http:∥www.hrbnw.gov.cn)
上述网站登有《2014年哈尔滨市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特别急需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2年、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其中:2012年、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2015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户口簿原件、报考岗位要求资格的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由市农科院和市农委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然后将初审结果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合格者可以进入面试。
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哈市松北区万宝大道5399号(哈尔滨市农业科学院,在公路大桥乘346路公交车农科院站下车)。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年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年限。
4.咨询电话:0451—87187067 0451—87187200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1)面试规则。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市农科院和市农委人事处共同组织。主要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加试。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市农科院和市农委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市农科院具体通知。
(四)办理试用期手续
市农委将合格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农业信息网站(http:∥www.hrbnw.gov.cn)上公布。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各高校规定的毕业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情况下,应与市农科院签订《聘用临时协议》,期间可到市农科院上岗实习。待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六、招聘纪律和组织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市农委人事处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附件:农科院招聘计划.rar
哈尔滨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