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04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森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2014年毕业生可以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4年6月10 日9:00至2014年6月16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com/),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名,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4年6月10日9:00至201 4 年6月16 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4年6月10日9:00至2014年6月16日20: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4年7月2日9:00至2014年7月5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经请示省人社厅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具体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0451-82672269)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林业专业知识及公文写作》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林业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5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4年6月20日8:30至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 号9楼928室,电话:(0451)82672269。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林业专业知识及公文写作×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林业专业知识及公文写作》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网站(http://www.ljforest.com)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内容:面试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形象仪表等各方面考察(招聘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招聘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试讲)成绩占60%;招聘非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六)纪律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0451-87130315(省监察厅驻省人保厅监察室)
0451-82627805(省监察厅驻省森工总局监察室)
四、联系方式
1、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科学研究所
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
联系人:齐心
联系电话:0453-6567507
联系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地明街2号
2、黑龙江省带岭林业科学研究所
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
联系人:马玉龙
联系电话:0458-3437604
联系地址:伊春市带岭区迎宾路8号
3、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勘察设计院
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
联系人:樊勇
联系电话:0453-6569979
联系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新华路299号
4、黑龙江林业高级技工学校
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
联系人:史慧杰
联系电话:0455-8101768
联系地址:绥化市黄河南路14号
5、黑龙江省森工总医院
差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
联系人:孟爱玲
联系电话:0451-82169319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2号
6、黑龙江省合江林业勘察设计院
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
联系人:刘庆忠
联系电话:0454-6102801
联系地址:佳木斯市中山街育林胡同17号
7、黑龙江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
联系人:黄丽丽
联系电话:0453-6599327 6599317
联系地址: 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99号
8、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
联系人:田树新、罗旭
联系电话:0451-86603918、86627506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34号
9、黑龙江省木材科学研究所
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
联系人:田树新、罗旭
联系电话:0451-86603918、86627506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34号
10、黑龙江省林副特产研究所
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
联系人:田树新、罗旭
联系电话:0451-86603918、86627506
联系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北山街15号
11、黑龙江省野生动物研究所
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
联系人:田树新、罗旭
联系电话:0451-86603918、86627506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34号
12、黑龙江丰林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
联系人:田树新、罗旭
联系电话:0451-86603918、86627506
联系地址:伊春市五营区
13、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丽林实验林场
差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联系人:田树新、罗旭
联系电话:0451-86603918、86627506
联系地址:伊春市五营区丽林实验林场
附件:2014年上半年省森工总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