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道外区人民法院管理工作,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雇员制法警、雇员制综合部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数量
1、此次招聘雇员制法警5名;
2、此次招聘雇员制综合部门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归属
招聘雇员制法警5人,协助从事执法工作。招聘雇员制综合部门工作人员5人,从事文秘、档案管理等工作。(上岗后,具体工作统一由法院安排)。
四、资格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法院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品德良好,无前科劣迹;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哈市市区户口(呼兰、阿城除外),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雇员制法警要求男性;
5、身体健康,适合岗位需求,四肢匀称,无传染和精神疾病,无残疾,无纹身,口齿清晰。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雇员制法警、雇员制综合部门工作人员,按区政府有关规定,由道外区人社局、道外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组成报名审核组,负责审核身份及学历证明,填写报名登记表,核发准考证。
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4-6日;报名地点:道外区政府336室(北十四道街55号政府大楼);
报名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联系人:吕游;联系电话:88985908。
(二)考试
考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合格者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聘用。笔试、面试累加构成综合总成绩,总分200分,笔试、面试各占10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法警岗位科目为司法警察基本业务知识;综合部门管理人员为行政能力测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岗位需求人数进行。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 14日上午9时。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动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当天弃考和未提前通知弃考者除外)。面试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管理
1、雇员制法警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法院从事执法工作;雇员制综合部门工作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从事文秘、档案管理等其他行政工作。
2、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用人单位的有关要求,新聘用的雇员制法警和雇员制综合部门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首个合同期为2年,聘期考核合格可续聘2年,由道外区人民法院负责办理合同鉴证及档案管理等项工作。用人单位根据雇员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对被雇员制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人员调配、奖惩、解聘、续聘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3、雇员制法警和雇员制综合部门工作人员与区人社局签订劳动合同,在岗期间每月工资1400余元(含个人缴纳保险费用部分),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个人负担额度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所涉及工资、保险费用均由区法院负担。
2014年5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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