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西省公安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文职人员。
一、招聘职位数
10个,其中男性6个、女性4个。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3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文字综合能力。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罚的;
(三)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四)有不良行为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六)其他原因不适宜在工作岗位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江西省公安厅人事处(南昌市阳明东路133号1号楼1207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休息日除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和参加邪教的证明材料、毕业文凭原件及复印件、挂靠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出具挂靠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等材料,并现场填写报名表格。
4、咨询电话:0791-87288068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机试:机试开考比例(即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之比)为1:2,如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调减招聘职位数直至取消招聘。结合岗位工作特点,机试主要考察日常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及写作、分析能力。
2、面试:根据机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及时事政治知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机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另外文身、色弱、嗅觉迟钝为不合格。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办理手续
对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待遇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给予1600元生活费。试用合格正式聘用后,月收入组成如下:工资及津贴1690元(其中基本工资1390元,技术津贴300元);工龄工资1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工龄增加10元,最高不超过20年200元);绩效工资300元(根据实际工作业绩发放)。
(二)正式聘用后,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从上述个人收入中扣除。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称的文职人员,主要在非执法岗位上从事警务活动等辅助性工作,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活动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有关待遇;
(二)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