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宣传新民、推介新民、树立新民新形象,提升新闻报道水平,经新民市委、市政府批准,新民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记者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宜原则。
二、招聘数额
记者岗位,数额10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广播电视新闻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学习新闻编采专业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含170厘米),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含160厘米)。
5、熟练掌握新闻采访业务和电视摄像技术,写作和后期制作能力突出者优先。
6、具有新民本地户籍者优先。
7、由于一线采访(摄像器材较重),同等条件男性优先。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公职人员;
②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③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上午8:30分开始,报名
人数额满时结束。
2、报名地点:新民市广播电视台三楼新闻科
3、报名手续: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的证明材料)④高考入学成绩单(证明是本科以上录取)⑤教育部网站下载的学历、学位证明⑥本人二寸正面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⑦《新民市广播电视台2014年公开招聘编采人员报名表》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留存相关手续复印件,待集中审查时提前通知交审原件。
5、本次招考公告在新民市广播电视台广告时段、新民市广播电视台网站、新民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沈阳市级媒体、网站发布。
6、《新民市广播电视台2014年公开招聘编采人员报名表》可在新民市广播电视台网站http://www.syxmtv.com下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经由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察局)、市编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组,按照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逐人审查,确定符合参加公开招聘条件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
(三)能力测试及试用考察
1、笔试40分;能力测试为40分;面试20分;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包括:汉语知识、新闻写作、时事政治。
能力测试内容包括:与新闻编采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能力为主,包括:摄像及辅助器材应用、非线性编辑机的操作等。
面试内容包括:采取现场采访等方式,重点测试应聘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新闻速写、语言表达能力。
3、被录取人员,在新民市广播电视台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未被录取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有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考生,依能力测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1、经三个月考核和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2、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被聘用人员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待遇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一千五百元。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情况,每月给予不超五百元绩效工资。
六、纪律与监督
1、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和证明,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作出处理。
3、本次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考生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或招聘工作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此次招聘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回避。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监察电话:87510188
5、相关事宜解释权:新民市广播电视台新闻科
电话:27626284 27510188
新民市广播电视台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