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经济类、法律、行政管理类等相关专业,3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能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具有良好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者优先。
4、应聘者须是珠海户口。
二、工资待遇:合同年限及薪酬待遇参照现有同等职位人员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6日至7月9日(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持报名材料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B座408之403室),联系人:石小姐。
3、报名材料:《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合同员工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审核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采取闭卷形式,卷面分值均100分。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分值为100分。因故不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体检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并视情况进行补录。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2、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我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538118,监督电话:0756-2538788。
附件: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合同员工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