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本科高等院校,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的中心区——建政路37号。学院主要承担本、专科学历教育、广西中小学教师非学历教育和指导任务。学院开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学、培训和教研,培养服务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学院具有60年的办学历史。现有中文系、教育管理系、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外语系、政治经济系、旅游与环境学系、信息科学与技术系、艺术系、文化与传播学系、教育科学系等10个系,已开设31个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含专业方向)和54个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专业。
为加强我院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同意,现向区内外招聘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合计3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0名,教辅科研岗位人员16名,行政管理岗位人员7名。具体岗位类别及名称、人数、专业情况见附件1。
工资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学历学位条件、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思想品德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具备团队精神,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条件;
4.应聘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的工作自行解决;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我院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笔试、面试、考核的综合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予以聘用,并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一)发布招聘信息
制定《广西教育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确认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和学院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止,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双休日除外,过期恕不受理。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2、信函邮寄报名方式(以邮戳时间为准),直接寄(送)广西教育学院人事处人事科。(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37号广西教育学院人事处人事科;邮编:530023)
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建政路37号,广西教育学院北校区:人事处人事科(五号楼二楼)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对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后方可开考。调整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广西教育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可在网上自行下载)、个人简历以及其他个人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学术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属全日制毕业生的,需提交所在学校的就业推荐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学术研究成果等原件验证(注:所有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均需验原件),验后当场退回给本人。采取邮寄报名方式的,将在面试时携原件验证后面试,验后当场退回给本人。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报名结束后,我院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广西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名单、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运用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才能开考。笔试成绩和排名提供考生个人查询;个别岗位两年内多次招聘并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的,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按照1:1的比例开考。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并在广西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面试由广西教育学院面试考评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考评组对面试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的主要方式为试讲、说课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术岗位采用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教辅科研岗位(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实验室管理员和实验管理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管理员)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其余的教辅科研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在组织面试工作前函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派员组成面试考官。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本单位3人,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派代表各1人,外单位专家2人。面试考官当场签到,并签订《保密协议书》。
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考官透露的,取消其面试打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官资格;工作人员透露的,将其立即逐出考场,由其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确认和面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面试前,考生通过临时抽签确定出场顺序,并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个引导进入面试考场。严禁考生相互之间交换抽签号。考生不可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考试规定,影响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当场签字确认。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分。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考生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考核组由2人以上构成,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学术技术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核无合适人选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核仍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空缺。
经我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笔试和面试4:6计分的综合成绩、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1:1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组织拟聘人员到自治区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由我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时,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或空缺。需要复检的,须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复检,复检仅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
招聘结果在广西教育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自治区编委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八)聘用
我院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认定,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工资待遇。
四、严肃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5656930(学院纪检监察办)
五、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教育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其他事宜
(一) 有关应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教育学院网站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二)联系电话:广西教育学院人事处办公室:0771-5625645
(三)乘车路线:
(1)1、37、604路公交车均可达。
(2)8、27、30、45、52、72、76、87、220、603路公交车均可达。
广西教育学院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