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特岗教师上岗有关事宜的通知
甘教师[2012]30号
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2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2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厅[2012]77号)等文件要求,甘肃省2012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考试工作已经结束。为了做好新聘用人员的录用、岗前培训、上岗、管理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过审核,今年我省共聘用特岗教师2477人,其中本科生1852人,专科生625人(聘用名单见附件1、2)。
二、有关市(州)、县(市、区)要按照教育部特岗管理系统的要求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的补充整理工作,尤其对于在报名系统中未报上名的聘用人员进行核对登记,务必在上岗前做好网上补报工作,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接到通知后,各地要对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录取、上岗确认等工作。以后,各地要通过教育部特岗教师管理系统对特岗教师的任教情况、考核情况及和在岗状态进行实时管理。
三、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务必于2012年9月底前,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服务期间的聘用合同。合同由市(州)、县(市、区)印制,格式参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具体参见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www.mohrss.gov.cn),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和省上关于“特岗计划”的要求。
四、请有关县(市、区)在签订合同后,务必于2012年9月30日前安排上岗。有关市(州)将上岗人员名单汇总后于2012年10月15日前上报教育厅师范处备案。
五、为了引导新聘用特岗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重点加强师德教育,并掌握所任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运用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与方法,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省上定于11月份对新聘用特岗教师分批进行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有关市(州)、县(市、区)要依据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做好特岗教师的工资发放、周转房安置等保障性措施,保证特岗教师安心上岗。
七、聘用人员中,经发现或被举报不符合特岗教师条件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1:甘肃省2012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名单(本科)
附件2:甘肃省2012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名单(专科)
聘用名单(2477).xls
甘肃省2012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人员名单(本科+专科).rar
甘肃省教育厅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