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城管合同制工作人员61名,其中男性56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优先;
4.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其他人员限本县户籍;
5.具备岗位所需的体能、技能和其它条件;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6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1)。
3.报名费:100元/人。
4.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
5.开考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形式,总分100分,闭卷答题。
2.笔试内容为行政法规(含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和城市管理相关知识(具体见附件2)。
3.笔试时间:2014年7月5日。考生凭身份证于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退伍军人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
5. 笔试成绩、加分情况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能测试
1.根据招聘人数1: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厘米;女子组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纵跳摸高≥230厘米)。
六、体检和考察
1.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经过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518-88161909。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不低于1500元/月,并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其他
1. 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 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518―88161172。
附件: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云县城市管理局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