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81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文件精神,经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路桥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路桥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为区商务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路桥辖区内有关商务事项的综合执法工作。
二、招聘岗位
行政执法岗位
三、资格条件
(一)浙江省户籍;
(二)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国际商务与政策、商务管理专业;
(四)政治素质好,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五)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2日—13日。
2、报名地点:台州市路桥区邮电路1号区商务局803室。
3、联系电话:0576-82386000。
4、需提供材料: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
对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组织笔试、面试。考试成绩在相关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招聘计划。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2比例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按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分数的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上报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六、投诉电话:0576-82520290
台州市路桥区商务局
二○一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