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需要,遵义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下属事业单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公开考核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核招聘职位、人数
计划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单位名称、职位类别、招聘人数、专业等详见附件招聘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5月6日至1996年5月5日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招聘:
(1)截止2014年5月5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由遵义市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5日-5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环境保护局宣教人事科(汇川区人民路市政府办公大楼六楼)。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考生根据个人情况和职位要求填写完善报名表。
(2)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2014年5月11日上午8:3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场。
(二)考核地点:遵义市环境监察支队二楼会议室(汇川区上海路)。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公开考核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现场答辩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和市第二纪工委的监督下,由市环境保护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考核,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考核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核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将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遵义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示。
考核内容: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过程中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市环保局组织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并据实写出政审报告,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政审不合格,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为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社局审批。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市环境保护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咨询电话:0852-3119192(遵义市环境保护局)
监督电话:0852-8662655(遵义市人社局)
0852-8981650(市纪委第二纪工委)
遵义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23日
遵义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员职位表 |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职位类别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
监测人员 |
专业技术 |
1001 |
1 |
硕士及以上 |
土壤学及相关专业 |
红花岗区环境监测站 |
监测人员 |
专业技术 |
1002 |
1 |
硕士及以上 |
大气科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红花岗区环境监测站 |
监测人员 |
专业技术 |
1003 |
1 |
硕士及以上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
汇川区环境监测站 |
监测人员 |
专业技术 |
1004 |
1 |
硕士及以上 |
大气科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汇川区环境监测站 |
监测人员 |
专业技术 |
1005 |
1 |
硕士及以上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
新蒲新区环境监测站 |
监测人员 |
专业技术 |
1006 |
1 |
硕士及以上 |
大气科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市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1007 |
1 |
硕士及以上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市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
1008 |
1 |
硕士及以上 |
化学工程 |
合 计 |
|
|
|
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