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馆是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正处级公益一类文化事业单位,隶属广东省文化厅。其职能是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培训、创作和研究;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馆决定2013年公开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含办理了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共9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及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根据我馆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招聘 职位 |
职位类别 |
招聘 人数 |
招聘 类别 |
招聘者 专业 |
招聘者 学历 |
其它 条件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应届毕业生(含办理了暂缓就业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
民俗学、人类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新闻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民族学 |
本科(学士) 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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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信息工程、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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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编剧 |
1 |
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汉语言文学、戏剧戏曲学 |
| |||
舞美设计 |
1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 |||
书法教员 |
1 |
书法学、中国画 |
| |||
音乐教员 |
1 |
音乐表演、音乐学、 艺术教育 |
1、主科为钢琴、古筝、小提琴、琵琶或笛子者(须由学校出具证明)优先。 | |||
舞蹈教员 |
1 |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
大专及以上 |
| ||
会计 |
管理岗位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本科(学士) 及以上 |
| |
宣传策划 |
1 |
广告学、新闻学 |
|
二、薪酬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全国。
四、联系电话
1、报名联系电话:020-87673826
2、投诉电话:020-37650787
五、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文化馆事业,具有良好的专业修养和爱岗敬业的责任心,富有开拓进取、团队合作的精神。
2、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4、年龄要求:
公开招聘社会人员的年龄要求是:初级职称的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6月30日。
5、身体健康。
6、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我馆对具体岗位的任职条件;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和信函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前请登陆广东省文化馆网站(www.gdsqyg.com),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word表格)和《广东省文化馆2013年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excel表格)一式两份,须于2013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下午4点前发送上述两份表格电子版(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应聘岗位+应届/应届(暂缓)/社会+姓名+联系电话”,不按时提交者本馆可按不符合报名资格处理。)到gdswhgrs@163.com(其它报名材料必须到现场提交纸质件,不接收电子版)。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地点为广东省文化馆(广州市越秀区培正一横路8号三楼第一课室)。
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交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具体资料如下:
应届毕业生(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应届毕业生):(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广东省文化馆2013年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3)身份证原件和双面复印件;(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5)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6)《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7)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8)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9)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0)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11)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2)个人简历;(13)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4)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原件和复印件或著作原件和复印件;(15)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两张,贴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照片位置。(16)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社会人员:(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广东省文化馆2013年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3)身份证原件和双面复印件;(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8)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9)个人简历;(10)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1)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原件和复印件或著作原件和复印件;(12)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两张,贴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照片位置。(13)获得面试资格的社会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信函报名:信函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候)。邮寄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培正一横路8号广东省文化馆办公室,收件人为植俊俊,信函备注栏须填上应聘岗位、姓名和联系电话。信函报名人员按现场报名方式提交相关资料并按规定装订。
(三)资格审查
1、信函报名人员除按上述规定按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外,还须于2013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到本馆三楼第一课室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资料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不按时到我馆进行资格审查者本馆可按不符合报名资格处理。
2、经审查,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者,本馆可按不符合报名资格处理。
3、所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所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不一致者,本馆可按不符合报名资格处理。
六、考试
1、考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文执行。
2、开考条件: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得小于3:1,若未能达到该比例,不能开考。
3、考试由我馆于2013年7月到8月组织进行,考生凭有效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4、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和面试范围:笔试侧重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内容为各公开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6、面试人数根据拟聘岗位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比例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7、面试开考前30分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凡未参加抽签的或抽签但未面试者视为弃权,面试期间全程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考试成绩。
8、我馆成立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组由省文化厅、省文化馆、行业专家三方组成,考官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
9、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留意本馆网站通知。
七、体检
我馆根据拟聘人数和达到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八、组织考察(考核)
我馆成立公招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馆将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录用的有关手续。
十一、有关问题说明
(一)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期间,未能按有关规定提供有效证明,取消聘用人员资格。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四)应聘者出现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处理。
广东省文化馆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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