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驻市政务中心市建委窗口劳动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中心是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
二、招聘工作岗位及工作说明
招聘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中心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5人,具体负责驻市政务中心市建委窗口对外业务的收、发案件工作。
三、招聘要求
详情见《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工作地点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正式录用者工资330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录用后工资的80%),住宿自理。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请将报名表及电子版简历发至:zszxzhb@163.com,邮件名请使用:姓名&岗位&学校&专业;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3年7月5日0:00至2013年7月9日17:00止;
(三)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1、笔试前对笔试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珠江新城海心沙岛1号楼会议室。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3、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已婚人员还要提供结婚证明。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进入资格条件审查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5、资格审查通过的,发放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合格才具备面试资格。
(一)笔试
1、笔试方式: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对象确定方法
按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当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少于面试人数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面试人数时,所有笔试合格的人员均列为面试对象。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八、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1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用人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的学历及其他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报名无效;
2、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38283274。
十二、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中心。
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中心
2013年6月25日
附件:
1、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中心招聘劳动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2、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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