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
2、文秘、会计及相关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擅长公文写作、文书处理、熟悉计算机办公程序。
3、具有温州地区常住户口,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填写好报名表并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书、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二张,于7月9日-7月15日到(或快递至)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温州市锦绣路锦桂大厦6幢201室)办公室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待审查后另行通知面试。
三、待遇
采用合同制用工,试用期为2-3个月,工资待遇面议,按国家要求享受社保五险。
联系电话:0577-88138405,
邮箱:529638293@qq.com。
附件:《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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