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等文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络编辑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法官学院,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责:负责全省各级法院法官的初任、任职、续职和新录用公务员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的培训;法律学术研究和学术论文研讨交流等。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开发区湘江路47号。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二)具有实际工作岗位所需要的能力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45周岁以下(1967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录中对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五)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有违考录诚信要求的、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按相关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3年12月27日9∶00至2014年1月7日16∶00期间,登陆“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直接进入“省委组织部网上报名系统”(http://bm.ljxfw.gov.cn)浏览选择岗位,按照网站明确的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提交报名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报名表等。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3年12月27日9∶00至2014年1月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4年1月9日9∶00至2014年1月10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需经现场资格确认后方生效)。
3、现场资格确认。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14年1月10日9∶30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南岗区嵩山路27号门前)进行资格确认。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和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本人未到现场的,将取消笔试资格。
4、现场缴费。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需现场缴纳考务费200元,缴费后将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印章,完成上述程序后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6、报名注意事项。(1)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白、红底证件照。(3)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之比不低于1∶3。特殊岗位不足1∶3的,经批准,可以放宽比例。(4)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网上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测试作为资格条件通过后进行面试。
2、笔试: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及其它基础性知识;《专业知识》包括岗位应用知识及文字编辑能力。笔试时间为2014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可通过龙江先锋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人选。测试主要进行微博及网站操作技能测试,测试不合格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主要采取引导式面试方式,由主考官针对应聘岗位提出相关问题,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应聘岗位专业熟悉程度、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5、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项目和标准,出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龙江先锋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报到后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医疗、养老保险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7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
邮编:15009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蕾82392263
监督电话(省法院监察室):82392796
以此公告为准。
2013年12月16日
附件:2013年黑龙江法官学院公开招聘网站编辑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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