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开府办〔2012〕15号)和《关于<开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开人社〔2013〕96号)的要求,开平市信访局拟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岗位职责
职位:工勤岗位技术工雇员1名(详见附件1)。
职责:司机。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9日后出生);
(四)普通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五)驾驶证准驾车型C1以上,驾龄3年以上,交通安全意识强,遵章守纪,无不良驾驶记录;
(六)与本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工作人员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政府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5月5日两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开平市信访局办公室(开平市长沙人民东路3号)。
报名时须提交《开平市信访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同底1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计生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1、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考试资格的报考者须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3),作出知情确认。报考者签订后,由用人单位当场收回。报考者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我市事业单位职员及政府雇员。
2、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由用人单位告知当事人。
四、考试办法
由用人单位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第一的考生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六、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及应聘资格条件真实性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共开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开平市信访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彭添兢,联系电话:2208665。
附件:
开平市信访局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