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市人社局核准,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105名,其中全额事业80名,差额事业25名。专业对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含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占上述招聘名额,具体要求详见《长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招聘简章》(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敢于吃苦,公正无私,爱岗敬业;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违纪行为;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研究生和专升本在校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名、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入编在试用期内的、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5月14日以前出生,1979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含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含应届毕业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限制----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距退休年龄十年以上(男:1964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女:1969年5月14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都可以报考;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的报考乡镇卫生院可不受学历限制;
5、学历、户籍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简章》;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6、实行专业对口的原则,考生所学专业必须和竞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7、服务基层项目岗位:1个(详见《招聘简章》);
招聘对象为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岗位条件的学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由县招聘领导组制定招聘方案,统一组织实施。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名额、对象条件、网上报名时间、招聘程序、考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网址为:http://www.czxrs.gov.cn/(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管理系统)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4日8∶00∶00—5月18日18∶00∶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按网络提示提交报名申请,认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实事求是规范填写,一经聘用,将以报名信息确定相关待遇,比如:有工作经历、兵役、人事代理等未实事求是填写的,聘用后将不予认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或相近)。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5月18日18∶00∶00报名截止。
3、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红底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并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5月20日18∶00∶00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价费字〔2013〕223号),每人110元。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县招聘领导组在报名网站公告打印准考证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长治县人社局打印。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两科,闭卷考试,每科分数采取百分制。
专技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管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笔试试题命制和阅卷由县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考试机构承担,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申论》)*60%,参加笔试考生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考生不予招聘。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县招聘领导组及时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排名。
(2)资格复审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报名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比例1∶2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达1∶2比例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该岗位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岗位限制直接进行资格复审。
2、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底簿)、身份证、学历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报到证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明及人事代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长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入闱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结束后,县招聘领导组发布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公告,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
3、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管理岗位重点面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成绩当场公布。专技岗位人员参加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由县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分数采取百分制,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由县招聘领导组统一制定方案,确定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
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综合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专业能力测试60分以上(含60分)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在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基础上,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l∶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依据《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体检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统一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不再递补。
(六)考察考核
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主要优缺点以及直系亲属情况等。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核等每项工作结束后,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县招聘领导组,同时在新闻媒体公告,接受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专人及时查证落实,确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取消相应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办理聘用手续
县招聘领导组公示招聘名单后,集中考生在相应岗位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入闱体检办法)。由县人社局组织招聘人员填写招聘审批登记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九)管理及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卫生系统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5年服务期以上的聘用合同,聘用之日起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不再续聘。
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被聘用人员之间可以互相流动,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到长治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院及乡镇卫生院以外的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经聘用,5年内如本人提出辞职,本人档案5年后方可转移。
(2)招聘人员按照本人所报考岗位性质享受相应全额、差补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实行合同管理。
(3)日常管理。招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及县卫生局共同管理,合同期内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共同负责。
(4)档案管理。招聘人员人事档案统一由县人社局管理。
(5)保险待遇。招聘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等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55-8089245(县纪检委)、0355-8089243(县人社局纪检组)。
本公告由长治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5-8089240
0355-8089250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长治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4年4月29日
附件1:长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招聘简章.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