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楚雄师范学院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国民教育大学本科/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一)。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楚雄师范学院2014年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组织人事部邮箱(zzrsb@cxtc.edu.cn),请在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岗位。因报名不按要求导致的疏漏,结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2、报名时间:博士研究生全年有效,其他人员2014年5月7日(星期一)至6月1日17时(星期日)。
3、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及学校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招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有虚假信息及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楚雄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将于2014年6月6日前电话通知符合资格人员,请应聘者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4、注意事项: 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考试及考核办法
(一)笔试
1、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应聘者必须参加笔试。拟招聘岗位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形式进行。
2、考试时间暂定于2014年6月7——8日,地点在楚雄师范学院。
3、符合条件并须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到校报到,报到时间暂定于2014年6月6日,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
4、提供应聘材料要求
(1)应聘人员须提供《楚雄师范学院2014年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个人简历、2张一寸免冠近期彩色标准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取毕业证、学位证者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及其它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拟聘任岗位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增补进入面试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三)综合考核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之和)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综合考核人选,对进入综合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及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综合考核人员中有放弃接受考核者,可按总成绩依次增补综合考核人选。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我校校园网和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
六、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报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后,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凡被聘用的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所在部门考核,考核合格者,与学校正式签订服务协议,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新招聘到校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在辅导员工作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承担教学、科研等任务,但必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后,方可提出转岗申请专任教师,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岗。
七、纪检监督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8-3123212 联系人:洪老师。
八、联系方式
⑴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干部科
邮编:675000
⑵组织人事部电子邮箱:zzrsb@cxtc.edu.cn
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耿老师 0878-3125061
洪老师 0878-3114770
附件一:《云南省教育厅2014年直属事业单位楚雄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人数》.rar
附件二:《楚雄师范学院2014年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rar
楚雄师范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