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应聘人员如放弃某一环节的,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50名、学校医务人员3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金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金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说明书》(以下简称《岗位说明书》)。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涉医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
1.金沙县中医院、金沙县人民医院(01-05岗位)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应聘医师岗位、或具有所应聘岗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学历放宽到中专;
3.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应聘乡(镇、街道)卫生事业单位及学校医务人员医师岗位(08-11岗位),学历放宽到中专;
4.具有所应聘岗位(不含医师岗位)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聘除金沙县中医院、金沙县人民医院(01-05岗位)以外的岗位,学历放宽到中专。
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8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9日后出生)。
5.《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未满二年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9.金沙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时间:2014年4月30日。
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6月9日至6月1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金沙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楼会议室(金沙县鼓场街道长安街金沙二小长安校区门前)。
(三)报名事宜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择应聘岗位,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后,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 1 \* GB3 ①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 2 \* GB3 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3 \* GB3 ③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 4 \* GB3 ④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 5 \* GB3 ⑤《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报名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2:1及以上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不进行调整;未达2:1比例的岗位,调整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减少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70% ,面试成绩占30%。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招考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书目,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其中:岗位专业知识占80%,其他占2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 上午09:00 — 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6月26日至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应聘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与应参加面试人员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其当日当场所在面试室面试成绩平均分(以下简称“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平均分=该面试室应试人员面试成绩之和÷该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发布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
七、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如考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则对成绩完全相同的应聘人员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怀疑的可以申请重新体检一次,重新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在体检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近期出具的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证明材料;
2.已婚人员同时提供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近期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加盖当地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公章)。
八、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金沙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沙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通过考核,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做出考核政审结论,提出是否聘用意见。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者,确定为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九、公示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被举报不具备聘用资格条件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聘岗位只涉及一个单位的, 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应聘岗位涉及多个单位的,在所应聘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行文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本次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三年,三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也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录聘用考试。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本次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组织领导
成立金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的具体工作。
金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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