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城管执法协管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用工性质: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二)工作地点:漳州市城市规划区域内。
(三)招聘岗位:为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大队协管员,协助、配合城管执法队员从事“两违”治理、渣土管理,以及城管执法局职责内的规划监察、广告整治、市容市貌监管等日常巡查工作。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若干名(30-50人)。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热爱城管工作,至少1年以上能安心从事岗位工作。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漳州市户口,男性,身高168cm以上,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至1996年6月1日期间出生)。部队退伍士兵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且不限户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备注:相关证明材料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计生部门出具。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30日至2014年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胜利东路漳州市委党校内);联系人:小陈;电话:2961635。
(三)提交资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报名后证明材料留原件,其他证件留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
五、录用程序
(一)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其中笔试、面试各占50%。
1、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可网络下载)。考试形式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论述题。
2、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内容由形体观察、必答题(1题)、随机提问(1题)三个部分组成。
(二)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文)和《2008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第一条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者体检费用由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担,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三)政审。
经体检合格,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具体工作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负责。
(四)聘用。
1、体检、政审合格的,由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审批公示,确认拟聘对象。在职考生必须提交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若公示7天期满后一个月内不提交上述证明,视为自动放弃。
2、公示拟聘对象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 向用工单位进行劳务派遣。
3、有参加体检但未进入考核的人员作为递补对象,今后遇报考职位有空缺,依次递补进入政审。
4、凡被录用者,须接受1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
5、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录用待遇
(一)各种待遇与本局现有协管员相同。
(二)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1150元、绩效工资最高为600元。
(三)享受“五险”福利待遇。
(四)享受每月50元的通讯补贴。
(五)享受工龄补贴:1-3年工龄为10元/月、4-6年工龄为60元/月、7年及以上工龄为120元/月。
(六)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13个月全额工资)。
七、其它事项
1、笔试期间请考生自带黑色水笔。
2、本公告由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