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事业单位简化程序招聘紧缺专业人员公告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规定和委属事业单位空编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委党组研究,并报毕节市编委办、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将以简化程序的方式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10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简化程序招聘紧缺专业人员共计10名,其中毕节市煤炭工业办公室招聘: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毕节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管理人员2名。
具体招聘人员职位见《2014年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简化程序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吸毒史等),乐于奉献,开拓创新,品行端正;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截止2013年12月31日仍在岗工作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4、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被辞退、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统一报名时间、地点,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四)测试;
(五)体检;
(六)审核;
(七)办理聘用手续。
四、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和《招聘职位一览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市工能委将一览表和方案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公告时间: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27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7日—2014年2月12日(节假日照
常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人事教育科(毕节市人民政府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314室)。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职位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
(4)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填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从报名至正式行文聘用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必须准确并保持畅通,如联系不上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报名考务费100元。
4、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有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报考或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5、报名确认和面试准考证发放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领取面试准考证。
领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领证地点:考生在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入场,未携带两证的,无论任何情况都不能参加面试、体检,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面试
招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面试在人社、纪检等部门监督指导下,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组,对考生政治思想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进行面试,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法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招聘各职位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需进行新一轮测试,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所空缺职位不实行递补。
体检表的照片考生自备,须与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同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列入考核对象。由委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近年年度考核等情况。进入考核的考生,必须在体检后十五日内提交齐本人档案等相关资料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不提供或逾期提供影响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四)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在职考生近两年年度考核中不合格(不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受处分被评为不定等次的;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七)经委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所缺职位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测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网等媒体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或面谈反映,但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凡举报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递补。
九、聘用
经测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并按规定程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用人单位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上述报考人员一经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能调动。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视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整个招聘工作在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市第三纪工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欢迎举报。对违规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未尽事宜由工能委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毕节市工能委人事教育科 (0857-8223401)
监督电话:毕节市第三纪工委(0857-8248943
0857-8248944)
附件:
1、《2014年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简化程序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职位一览表》
2、《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2014年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简化程序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职位一览表 | ||||||||||||
招聘单位名称 |
编制 数 |
实有 人数 |
职位 名称 |
职位 代码 |
职位 类别 |
职位简介 |
招聘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名称 |
是否需要 工作经验 |
其他报考条件 |
备注 |
毕节市煤炭 工业办公室 |
20 |
11 |
工作员 |
02 |
管理 岗位 |
从从事煤炭行业 管管理工作 |
2 |
全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 本本科及以上、学士学 位位及以上 |
采矿工程 |
否 |
35周岁以下(1979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涉煤专业毕业。 |
|
工作员 |
03 |
专业技 术岗位 |
装装备与培训科从事煤 炭炭行业装备技术指导、 技技术培训等工作 |
2 |
全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 本本科及以上、学士学 位位及以上 |
机电工程 |
否 |
| ||||
工作员 |
04 |
专业技 术岗位 |
装装备与培训科从事煤 炭炭行业装备技术指导、 技技术培训等工作 |
1 |
全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 本本科及以上、学士学 位位及以上 |
地质工程 |
否 |
| ||||
工作员 |
05 |
专业技 术岗位 |
行行业发展科从事煤炭 行行业技术指导工作 |
2 |
全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 本本科及以上、学士学 位位及以上 |
安全工程 |
否 |
| ||||
工作员 |
06 |
专业技 术岗位 |
行行业发展科从事煤炭 行行业技术指导工作 |
1 |
全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 本本科及以上、学士学 位位及以上 |
矿业工程 |
否 |
| ||||
毕节市民营经济 发展局 |
30 |
23 |
工作员 |
05 |
管理 岗位 |
民民营经济科从事统计、统计统计分析等工作 |
2 |
全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 本本科及以上、学士学 位位及以上 |
产业经济学 |
2年及以上 工作经历。 |
35周岁以下(1979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
|
合计 |
|
|
|
|
|
|
1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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