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国戏曲学院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具有北京市户口的社会人员及2014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的应聘人员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其中,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限北京地区高校,且符合进京条件。非应届毕业生限北京户籍,其人事档案关系符合招聘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学院处级及以上干部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三、招聘具体岗位、职数及要求
(详见本公告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受理应聘人员申请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受理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下午17:00。
(二)资格审核与考核要求
1、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试讲、实操)。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参加试讲考核;应聘实验员、舞台技术员岗位的,须参加实操考核。
2、笔试(试讲、实操)成绩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可进入面试。
3、面试人选依据笔试(试讲、实操)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面试。
4、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试讲、实操)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
(三)考察人选的确定与考察内容
1、考察人选依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
2、学院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政审和体检。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1、拟聘人员名单由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并在学院网站公告栏上公示。
2、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进程将在我院网站公告栏上公布,网址:http://www.nacta.edu.cn/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五、应聘材料
1、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2),填写完毕后,将文件另存为“岗位编号+应聘人员姓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nacta2014@163.com。发送邮件的主题须注明申报岗位编号和应聘人员姓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简历、证明等材料以函件形式邮寄至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封面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编号、部门。应聘材料不予退还,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在校成绩单》。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4)符合北京市文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邮编:100073 邮箱:nacta2014@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3339289
特此公告
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