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加强市委办车队驾驶员队伍建设,市委办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驾驶员。
一、招聘原则及计划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内招聘2名A1驾照驾驶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备“四德”(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部队退伍人员优先。
(二)取得准驾车型A1照,连续5年以上驾驶经历,未出现过交通安全事故。
(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38周岁以下(即1976年4月以后出生)。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五)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不良习惯。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委办公室(新行政中心D栋219室;联系电话:8223427;联系人:李露)。
(三)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本(或市区房产证明)、驾驶证、毕业证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时携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四)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听候领取准考证通知。
四、考试考核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务副秘书长胡敬斌任组长,市委副秘书长高扬宗、徐开焱任副组长,黄华玉、郑敏、雷育贤、温树全、陈跃进、许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华玉和雷育贤同志共同负责办公室有关事宜。
(二)工作程序
1、面试。由高扬宗、徐开焱副秘书长牵头,黄华玉、郑敏、雷育贤、温树全、陈跃进、许林等同志参与,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40%。
2、技能考试。由雷育贤同志与考核小组联系,按汽车驾驶员道路考试大纲要求,对拟招聘人员进行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内容为道路驾驶技能,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60%。
五、体检
根据面试、技能测试总成绩名次,按拟聘用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考生总成绩排位并列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政审资格,并按总成绩名次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市委秘书长办公会议审批同意后,由市委办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符合用工条件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办公室车队有关管理制度执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工资按市委办聘用驾驶员工资标准发放,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不占单位的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具有国家正式职工身份,不办理借用或调动手续,聘用人员聘用期间需交一定保证金。
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