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务川自治县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聘用。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计划公开招聘的单位、职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其职位、专业及有关要求详见《务川自治县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不限;
3、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务川自治县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5日至1996年4月24日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截止2014年4月24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考公告
通过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zwuchuan.gov.cn/rsj)、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等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4日—2014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会议室。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报名费100元。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交:①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③报考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读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④“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生”选聘生和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报名时还需出具县以上相关部门的证明(服务期满的需提供相应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未取得服务证的由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服务期满的相关证明方能报考);⑤电子版的《务川自治县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及考生信息采集表》(请及时修改文件名,文件名格式为姓名 报考单位代码);⑥在职人员须持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低于3:1者,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5.资格审查
报名、登记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的全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因各种原因,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6. 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2014年5月22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招聘岗位类别为“管理人员”的职位笔试只考公共基础知识;招聘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的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报考临床医师(含公共卫生)、护士职位的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70%,其余的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4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6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本岗位(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有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4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
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及时公示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
1.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的确定。根据报考各职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人员,并及时公示。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仅为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同类试题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根据不同职位的情况分别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并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3天通知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时公示。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7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县公开考试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末位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考核(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考核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县公开考试招聘领导小组依照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及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务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等公示7天。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
2.新聘人员上岗前分别由招聘单位召集聘用人员集体谈话,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鉴证。
3.在指定的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者,或指定时间内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的事业单位招考。
4.所有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5.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有关要求
1.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原则。对招聘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考试舞弊人员,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3.具体工作日程时间如有变动,以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通知为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务川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5622606 562235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5627117 5621141(县监察局)
务川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