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uta.edu.cn/)是安徽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院校和全国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单位。
学院位于合肥市,占地1598亩,在校生15000多人,教授21人,副教授140多人。学院设有材料工程系、电气工程系、纺织工程系、化学工程系、机械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贸系、管理系和公共教学部、思政教学部等教学系部,开设工程制造类、现代服务类、管理类、艺术类一共68个专业,其中1个国家级精品建设专业和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6个国家示范高职重点建设专业,6个省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省级精品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团队,21位省级专业带头人。学院拥有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15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2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5个,省级开放性公共实训基地3个,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2个,1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省级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一个省级数字图书馆。
学院坚持“课堂小企业,理实交融;企业大课堂,德技兼修”的教育理念,创新“校企融合、项目带动、双轮职训”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连续多年获得“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标兵单位)”。
学院高度重视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已陆续与韩国韩瑞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开放学院、维多利亚大学、英国普茨茅斯大学、新西兰旅游观光学院等高校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学院先后聘请了美籍、加纳籍、韩国籍教师来校执教,同时积极推荐专业教师赴国外进行培训和交流。目前已有多批学生赴国外深造。
学院先后被评为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第七、八、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
学院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41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本院实际,就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学历资历和专业技能条件,按照招聘计划公布的要求执行;
(四)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必须符合招聘计划公布的要求;
(六)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需按人事管理权限得到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一。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或试讲)、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9日至4月22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ahzy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学位。副高以上高层次人才发送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职称。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不要重复发送信息。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处和用人部门联合负责。
组织人事处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用人部门主要负责审查应聘人员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参加笔试(或试讲)。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邮件方式通知。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或试讲)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具备实践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4、报考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或证明材料;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笔试(或试讲)资格。
(四)笔试(或试讲)
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发展潜能等方面的情况。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试讲采用说课方式进行,现场抽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案书写,然后进行说课,专家现场打分。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业务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进入面试人员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以当日参加同一种类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试讲、面试设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专家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等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试讲、面试的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六)成绩合成
按笔试(或试讲)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或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入围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并形成考察材料。如果考察人员与入围人选存在亲属和师生等关系,必须向学校提出回避,否则应聘者不予录用。
对体检、考察、或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院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一周。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人员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高层次人才
对于招聘的副高以上高层次人才,应聘人除了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还应该提供《个人简历》,详细介绍本人的研究背景及其成果、学术水平与能力、应聘后可能的工作计划及其设想、家庭情况、待遇及要求等。
按照有关规定,高层次人才可以视具体情况以简化程序组织评审和面谈,综合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是否上报审批。
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四、有关事宜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资格。
(二)每个报名者必须留下上班时间可以联系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邮箱和电话畅通。联系不上者责任自负。
(三)笔试(或试讲)、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注意我院网站通知。
五、本公告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咨询电话:李老师,0551-64689023
黄老师,0551-64374587(高层次人才)
投诉电话:王老师,0551-64689004
特此公告。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