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中心内部设有业务科所18个、行政职能科室8个。主要职责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疾病监测及病原检测;提供公共卫生监测与信息服务;开展健康相关产品检测与评价;开展公共卫生领域内的科学研究;负责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疾病预防与控制 |
7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专业;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 |
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 |
3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 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本科为预防医学专业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 |
地方病检测 |
1 |
分析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 |
病原细菌检验 |
1 |
病原生物学或分子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本科为预防医学或医学检验或卫生检验或生物技术专业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 |
微生物检验 |
1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 |
毒理检验1 |
1 |
食品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 |
毒理检验2 |
1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 |
艾滋病实验室检验 |
1 |
微生物学或病原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 |
纪检监察 |
1 |
法学或新闻学或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 |
实验室质量管理及检验样品管理 |
1 |
应用化学或分析化学或有机化学或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 |
病毒检测 |
1 |
病原生物学或分子生物学或卫生检验专业;硕士研究生;国家211工程医学院校毕业;2014年应届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 |
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2、硕士及本科阶段均为全日制国家统招学历,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2014年毕业生需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3、年龄在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法:2014年4月9日—4月17日上午10:00。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或江西卫生人才人事网(www.gwrcw.com)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凭身份证号仅限报考1个岗位。
报名成功后,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近期免冠照片2张、学籍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学历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我单位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4月9日—4月17日上午10:00。需要修改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撤销原报名信息并进行修改,重新提交。
如有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或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将于4月18日公布,考生改报并于当日到更改后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 2014年4月23日—4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录)用资格。
3、联系方式
①联系人:黄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0791-88319351、88339047
②单位网址:www.jxcdc.cn 电子邮箱:jxcdcrsk@163.com
③地址: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南昌市北京东路555号) 邮编:330029
四、笔试、资格复查、面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考生于2014年4月26日参加由省卫计委统一组织的相关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地点及具体安排见准考证,采取人机对话的考试形式。考生可于2014年5月15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资格复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查,因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资格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学籍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
资格复查地点: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4、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5、如有考生不符合此次招聘各项要求或自动放弃录用,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六、聘用、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有关待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