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规划研究院为江西省旅游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也是我省唯一拥有国家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的专业性旅游规划单位。为适应旅游决策咨询、科学研究和旅游规划等业务发展需要,我院继续面向社会诚招相关专业人才7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作岗位
旅游规划2人,旅游科研2人,城市规划1人,建筑设计1人,图件制作1人。
表1. 工作岗位设置一览表
岗位 |
学历 |
数量 |
工作内容 |
相关要求 |
旅游规划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
2 |
旅游规划、策划 |
1年以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 |
旅游科研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
2 |
旅游科研 |
1年以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 |
城乡规划 |
硕士或本科 |
1 |
从事旅游规划、景区建设、项目策划 |
1年以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取得注册规划师者优先 |
建筑设计 |
硕士或本科 |
1 |
从事旅游发展规划、景区建设规划、项目策划 |
1年以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能承担修建性详规编制,取得建造师资格者优先 |
图件制作 |
硕士或本科 |
1 |
从事旅游规划的平面图和效果图设计制作 |
风景园林、艺术设计、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能独立制作旅游规划效果图和平面图 |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逻辑思维,具有较为丰富的规划及相关知识。
2.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专业方向为旅游、文化、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风景园林、艺术设计或相关专业毕业。
3. 责任心强、做事专注、工作投入,热爱旅游事业,富有进取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4. 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5.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承受工作压力。
6. 具备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OFFICE办公软件。
7. 年龄在36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和博士学位者优先。
三、薪酬待遇
研究院根据所聘用岗位提供相应的岗位薪酬,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月基本工资3500—4000元,根据规划项目和科研成果实行绩效奖励。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双休和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应聘人员一经录取,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并经研究院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相应岗位职务,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档案挂靠人才交流中心。博士待遇条件可以面谈。
四、报名方式
请携带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个人简历及相关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到南昌市福州路183号江西省旅游局(江旅国际大厦)619室报名,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0791—86290586;或将上述资料电子版发送至jxlyghyjy@163.com。
五、其他事项
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我院将与应聘者联系安排考试事宜。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及研究院人才备选库,我院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所有应聘者资料恕不退还。本招聘信息有效期至录用到满意人员为止。
江西省旅游规划研究院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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