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2014年度部分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建设重庆北部地区人才聚集高地,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专业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45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72名,具体专业及指标详见附件1-2。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日期截止报名前一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2)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9)未满服务期,也未在报名前一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自愿在我区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4年2月17日至3月7日登录http://61.186.167.227/hcgzyjs/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http://61.186.167.227/hcgz/czsm.doc)。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特别提醒:专业须按毕业证填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3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
2.初审报名资格。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4年2月20日至3月10日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后于2014年2月20日至3月10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及专业,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及专业。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五、资格复审及考试考核
(一)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通过初选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加盖公章)、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但须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重庆市合川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4)。
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凭报考者本人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加盖公章)、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凭具有学校签章的《重庆市合川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进行。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须现场填写《考试报名表》及缴纳考试费用,确认参加考试考核。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专业科目测试或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合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考核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区服务5年以上,对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4年考核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情况一览表.rar
2.重庆市合川区2014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情况一览表.rar
3.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3年下半年修订).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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