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维稳处突队伍建设,充实维稳处突力量,弥补警力不足现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非在编驾驶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
非在编驾驶员招聘指标共计10名,分3个岗位,全部限招男性。其中,岗位1招3名,须持有A1驾驶证;岗位2招2名,须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岗位3招5名,必须是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的复员退伍军人。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常住户口在合川行政区域内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时间2014年1月20日);持有A1驾照、有5年以上驾龄且有公交车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公安非在编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身高1.7米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公安非在编工作的。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驾驶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24日至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合川区公安局三楼治安支队会议室(合川区合阳城营盘街99号)。联系人:何云 联系电话:023—42875171。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初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不予报名。
(二)面试。
经初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参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09〕151号)执行。实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驾驶技能测试
根据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前20名进入驾驶技能测试(场考、路考)。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和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比技能测试成绩,得分高的进入体检;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再比面试成绩,得分高的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再加试一场技能测试,得分高的进入体检。)。身高、视力标准按招聘简章执行。其余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按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面试、驾驶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非在编驾驶员聘用后纳入区驾驶员侯聘库管理使用,按区政府相关规定享受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非在编驾驶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招聘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3-42875171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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