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择优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
共聘用工作人员5名,具体条件为:
(一)环保、化工、法律、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成都地区户籍;应届毕业或毕业5年以内。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诚信正直,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能熟练应用自动化办公系统。
(四)有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思维敏捷,能吃苦耐劳,态度端正,责任心强。
二、待遇
应聘人员经试用(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工资标准:1800元/月,实行年终绩效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奖励。
(二)社保缴纳: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并缴纳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新津县太升西街12号县环保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文波
联系电话:028-82522552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0日至1月30日。
新津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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