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文职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主要职责及名额(共计70名)
(一)110接线员岗位30名。该职位主要负责接听110群众救助咨询电话,实行24小时轮班制。招聘人员男女不限。
(二)公安办证窗口服务人员10名。负责公安办证窗口接待服务,协助民警办理证件,协助民警提供相关信息查询、反馈和情况汇总,协助民警进行政策解答,报表统计及文字处理等辅助性工作。招聘人员男女不限。
(三)网络及系统维护岗位15名。该职位主要负责计算机和数据库维护、网络维护、信息采集、网络舆情分析、软件维护。招聘人员男女不限。
(四)行政事务人员15名。负责从事材料文书撰写,情况汇总,会议记录,报表整理与统计,文件收发,各类材料的转递、整理、归档,文字处理等辅助性工作;从事后勤服务方面的事务类工作;进行各类数据的计算机录入、数据分析以及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招聘人员男女不限。
以上职位工作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家乐福华阳店对面)或华阳区域。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并通过心理测试;
(三)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文职人员的体检;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95年11月6日以前、1984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流利,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文体特长、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以上、计算机二级水平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薪酬待遇
以上岗位薪酬均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考核奖、值班(加班)补贴、年终目标奖构成,试用期满转正后平均月收入不低于29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工作餐。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9日(周六)、10日(周日),每天9:00—17:00。
2.报名地点:成都华阳音乐广场华阳街道人力资源市场(靠近华阳戛纳印象)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专业技能特长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报名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填写好的《2013年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见附件)。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5.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心理素质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1.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考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考试内容参照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考试内容涉及简单数学推理及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考生应具备的通用知识的考查。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时间:定于11月12日(周二)上午8:3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在通过心理素质测试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参加笔试人员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人数时,所有参加笔试并通过心理测试人员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心理素质测试结果、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安排将于11月13日在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http://www.gaj.chengdu.gov.cn)上公布。
面试时间:定于11月14日(周四),具体安排详见公告。
3.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并根据笔试、面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三)体检与政审
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初步定于11月17日(周日)进行,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将于11月16日17:00以前在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http://www.gaj.chengdu.gov.cn)上另行公布。
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及学历的真实性等。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管理方式
1.培训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委托保安服务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四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2.应聘者被聘用后,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录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范围,不收取笔试报名费、面试报名费。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
咨询、投诉电话: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筹备组18109076783;1810907698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筹备组负责解释。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筹备组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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