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8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在读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属于本次公招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
(4)招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崇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其中岗位表所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必须相对应)。
报考定向崇州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崇州市的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
(2)志愿服务期满且经崇州市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3)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曾在我市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7)在读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00:00至9月22日23:59。
审核照片:2013年9月16日09:00至9月22日18:00。
网上缴费:2013年9月16日09:00至9月24日23:59。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崇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按报考岗位比例在报考者取得面试(体检)资格后统一组织进行。请考生严格对照报考条件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名,否则取消资格,后果本人自负。
3.报名缴费。
(1)收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缴费确认:交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3年9月26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4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10月16日至18日23:59前,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