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中学中专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现将2017年初中、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及人员范围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2017年天水市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种类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各县区教体局负责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辖区的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二)认定人员范围
天水市内(含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天水市。工作单位在天水市的,人事档案关系须在本市并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
(三)认定对象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年)。
2.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凡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格式证明。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6月30日(周一至周六上午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直接交纳给医院;本人携带身份证、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上午空腹参加体检。
2.体检地点: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乘坐1路、2路、4路、22路公交车到市医院站下车)
三、个人网上申报
1.网络申报时间:2017年4月1日至5月20日(中国教师资格网站开放时间:每个工作日8:30—21:00,其他时间和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网站不开放),逾期网络自动关闭。
2.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
3.具体步骤:
(1)正确选择网报入口。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2)认真填写网报信息。
进入申报系统后,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所学专业:研究生选类别一;本科生选类别二;专科生选类别三)。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因虚报、错报、漏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网上注册成功后,若需查看、修改或打印注册信息,申请人可以重新登录网报首页。
(3)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的“县区教体局”。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天水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地点选“天水市教育局”。
注:错误的选择会导致无法认定的后果。
(4)按要求上传照片。
照片为近三个月免冠登记照片,格式及尺寸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和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照片同底。
(5)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在指定处本人签名。
方法一:申请人网报信息填写完毕后,重新登录网报首页,点击页面右侧“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张大小选定为A4正反两面打印即可。
方法二:申请人网报信息填写完毕导出PDF格式文件后双面打印。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申报及现场确认等事项,逾期网络平台自动关闭。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参阅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须知和申请流程。
四、现场确认安排及提交认定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现场确认地点:申请初中教师资格、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在天水市政务大厅三楼教育局窗口(市迎宾馆对面)。
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1份与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普通话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原件)等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1份后,按顺序从左侧面粘贴好(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面)。
《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一份,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社区及居委会填写无效),并由填写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方才有效。表内各项必须如实填写,不能空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
5.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单及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必须是在学期间全部成绩单并盖院校的公章;如从个人档案中复印的,要注明是摘自本人档案并加盖单位公章);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不用粘贴在申请表后面);
7.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
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其他
1.一年内不能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2.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水教育信息网公告栏目查询。
3.上述安排如有变动,认定机构将在这里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938-8279546